《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堅持“凡提必審”🥓、“凡進必審”、幹部管理權限發生變化的“凡轉必審”。“凡進必審”、“凡提必審”👵🏻、“凡轉必審”🧴,指的是遇到以下三種情況,需要對檔案進行審核。
顧名思義,“進”是指新進人員🦸🏼♂️,包括新錄用人員👩🏼💻、軍轉幹部等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檔案管理人員需要對接收轉入的檔案進行審核🧑🏻🔬,主要檢查材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真實等,如材料缺失嚴重或者材料造假👨🦽➡️🥞,需要退回原單位完善🚻,甚至拒絕錄用(調入),杜絕檔案“帶病”入庫。“提”只是一個概括的稱呼,其實包括進一步使用(重用)🪟、職級晉升、選任提拔👩🏻🎓、調任轉任、交流任職等,都需要對檔案進行審核🫃🏼,按照“誰管理、誰把關,誰考察、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組織人事部門需要對幹部人事檔案進行任前審核,重點審核幹部出身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幹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等基本信息,是否存在涉嫌塗改造假、重要信息前後記載不一致、原始重要依據材料缺失的情形🚴🏿,檔案材料記載內容之間的關聯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響幹部使用的情形等👩🏽🏭。“轉”是指“轉出”,對擬調出的幹部檔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原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機構應當對檔案進行認真核對整理👅,保證檔案內容真實準確、材料齊全完整🙇,並在2個月內通過機要交通或者安排專人送取完成轉遞🧏♀️🈲。因行政區劃調整、機構改革等原因單位撤銷合並🍤、職能劃轉🫵🏻、職責調整,國有企業破產、重組等,組織人事部門應當製定幹部人事檔案移交工作方案👨🏻🚀,編製移交清單🧑🏼🚒🧑🏿🎤,按照有關要求及時移交檔案🤹🏽🥰。幹部死亡5年後,其人事檔案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保存📱,按同級國家檔案館接收範圍的規定進館。“轉”是指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發生變動的轉動,並非崗位變動🤹🏻。如從XX單位的A科長🎉,轉到B科長,這種權限沒發生變化的😛,不算“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