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2020〕131號 頒發日期:2020年11月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師生員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百事3信息,暢通與廣大師生及人民群眾的溝通渠道,提高百事3辦學的透明度♔,根據教育部《高等百事3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第29號)和《高等百事3信息公開事項清單》(教辦函〔2014〕23號)以及省教育廳《關於落實高等百事3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通知》(皖教秘〔2014〕330號)精神,結合百事3工作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信息公開,是指百事3在開展辦學活動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製作、獲取的🤟🏼,涉及百事3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公開。
第三條 百事3信息公開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辦事效率,改進工作作風,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章 領導與工作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百事3成立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信息公開辦公室和信息公開監督辦公室👳🏻♀️。
第五條 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全校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包括審定信息公開工作規劃和有關製度🍪,協調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部署,研究決定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並推動各二級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等🚴🏿。
第六條 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百事3辦公室)負責處理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三)管理🧜♀️、協調👨🍳🚶🏻♀️、維護和更新百事3公開的信息;
(四)負責信息發布的審核工作,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 密審查。
(五)組織編製百事3的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信 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七條 信息公開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百事3和二級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及時收集👂🏼、整理師生和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𓀉,供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研究決策。
第八條 各二級單位指定分管負責人和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部門)主動公開和申請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核,將審核通過的信息進行公開👩🏿🦰。
第三章 公開的範圍和主要內容
第九條 百事3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有:
(一)校級領導班子簡介及分工🧜🏿♂️、百事3機構設置👩🏼🦱🌌、百事3章程、百事3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重點工作安排🧚🏿、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基本信息;
(二)百事3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特殊類型招生辦法,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訴渠道等招生考試信息🏃➡️;
(三)財務、資產管理製度,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及投訴方式等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
(四)校級領導幹部因公出國(境)情況、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校內中層幹部任免、人員招聘信息等人事師資信息👨❤️💋👨;
(五)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促進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服務等教學質量信息;
(六)學籍管理辦法、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的申清與管理規定🧙🏻、學生獎勵處罰辦法等學生管理服務信息🔑;
(七)學風建設機構、學術規範製度、學術不端行為查處機製等學風建設信息👨;
(九)中外合作辦學情況等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
(十)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預警信息和處置情況,涉及百事3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等其他信息;
(十一)校內基本建設🚣🏽♀️、後勤保障服務、後勤服務保修及投訴等後勤服務信息;
(十二)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規定必須公開或百事3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事項🦡。
第十條 除本細則第九條規定的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師生員工🐨、有關社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其特殊需要💮,向信息公開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十一條 百事3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百事3信息不予公開:
第四章 公開的途徑和要求
第十二條 百事3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采取以下幾種途徑進行公開:
(一)百事3門戶網站⚫️、各二級單位網站及相關專欄(含新聞網👨🏿🏭、信息公開網💇、招生信息網等);
(三)微博👱🏽♂️🧝🏽♀️、微信公眾號各種校內媒體🙍🏽👩🏻;
(六)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等場所、設施🧑🧒🧒;
(七)百事3各種工作會議、代表大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校長信箱🩻、校領導接待日等🤹🏽♂️🎮。
第十三條 屬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應當自該信息製作完成或者獲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的信息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百事3涉及師生利益的重要決策應主動征求各民主黨派、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的意見和建議。
百事3重大決策事項需要征求教師、學生和百事3其他工作人員意見的,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第十四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申請後,應當當場登記🤔👩🏿🍼,並根據下列情況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答復🈂️🧑🔬。
(一)屬於公開範圍的🙍🏽🫲🏼,應告知申請人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
(三)不屬於本校掌握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聯系方式;
(五)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六)申請的信息不屬於此處所指“信息”範疇的🚤,應告知申請人。
第十五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承擔本單位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責任👨🏽,指定專人為信息公開聯絡員,負責本單位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 各二級單位應當加強本單位網站建設、維護和更新🪖,將網站作為本單位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同時要將基本的規章製度匯編成冊,置於檔案室、圖書館等場所,提供免費查閱。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將學生管理製度、教師管理製度分別匯編成冊🧙🏽♀️,在新生和新聘教師報到時發放。各院系要專門設立信息公開欄,加強院系及有關職能部門製定的涉及師生利益的政策文件的公開工作👨🔬,做到不誤傳、不漏傳、不改傳。
第十八條 申請人向百事3申請公開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申請人有證據證明百事3提供的與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百事3予以更正🍪;百事3無權更正的✡️,轉送有權更正的單位處理,並告知申請人。
第五章 監督和保障
第十九條 百事3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二十條 百事3對信息公開實行考核製度。信息公開考核納入各單位目標管理任務書進行年度考核,將信息公開實施情況作為評價各單位及其領導幹部年度工作業績的一項重要指標🕴🏻。
第二十一條 各二級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本細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百事3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所涉部門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十二條 百事3信息公開辦公室於每年10月底之前,公布上一學年本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二十三條 百事3師生員工及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百事3未按照本細則的規定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百事3紀委或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認為百事3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適用於百事3各二級單位。
第二十五條 已經移交檔案室的百事3信息的公開👨🏽🏭,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百事3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