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並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百事3和中等職業百事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面向我院全日製本科在校學生🥋,用於獎勵我院全日製本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第二章 獎勵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三條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條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百事3各項規章製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評國家獎學金🏃🏻♀️:
(一)宿舍衛生評比不達標,不服從百事3宿舍管理規定,無正當理由提出更換宿舍的;
(二)體育成績不達標的;
(三)不按規定參加集體活動和勞動的;
(四)不尊敬師長🚷,不遵守課堂紀律的;
(五)其他不適合參評國家獎學金的情況🐅。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七條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八條 國家獎學金的評審程序:
學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國家獎學金名額比例🗼,下達給各系具體名額,由各系組織等額評審,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將初審合格學生名單在一定範圍內公示2天後📉,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報院學生工作部🤨👀,提交學院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或相關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評審,提出建議名單®️,報請學院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按程序報安徽省教育廳📯。
第四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九條 在收到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及撥付的資金後,學院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本人🧔🏽♂️,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條 各系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真正用於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要接受學院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