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教育部】
01高校教師劉某某私自收取並侵占學生費用問題
湖南文理學院教師劉某某在擔任文史與法學學院學工辦副主任、輔導員及班主任期間,通過支付寶和微信轉賬方式,私自收取並侵占該校學生學雜費和班費共計77萬余元。所在百事3將劉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對劉某某執行刑事拘留。劉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二、第九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所在百事3給予劉某某開除黨籍、免職等處分,根據司法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的處理結論,依法依規給予進一步處理。
02衢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師王某某學術不端問題
2020年5月,王某某發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虛假同行評議、文章抄襲等行為被雜誌社撤稿。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警告處分,撤銷當年取得的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降低崗位等級,取消三年內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資格,追回因職務、等級晉升已享受的相應工資待遇;撤銷涉及學術不端行為的論文學術獎勵,追回相應科研獎勵經費。
03三峽大學教師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式授課問題
2020年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圖文在校講授日語課程,影響惡劣。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三項規定。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郎某某停課、調離教學工作崗位處理,並對其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資格、扣罰績效工資;對該教師所在的二級學院進行通報批評。
04內蒙古財經大學教師烏某性騷擾學生問題
2018年9月,烏某對本校女學生進行性騷擾,2021年9月,烏某被該學生舉報並查實。烏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烏某開除黨籍處分,崗位等級由三級教授降為九級科員,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製庫。對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百事3作出檢討。
05安徽農業大學教師高某性騷擾女學生、違反工作和廉潔紀律問題
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對本校女學生進行性騷擾,此外,高某還存在違反工作和廉潔紀律的行為。高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高某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製庫。責令其所在學院黨委和黨委主要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