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
《普通高等百事3學生管理規定》已於2016年12月16日經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長辦公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普通高等百事3學生管理規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長
2017年2月4日
普通高等百事3學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普通高等百事3學生管理行為🤹♀️,維護普通高等百事3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依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普通高等百事3👊、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稱百事3)對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專科(高職)學生(以下稱學生)的管理。
第三條 百事3要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𓀝🤤;要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要堅持依法治校,科學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製度🛝,規範管理行為,將管理與育人相結合,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四條 學生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應當樹立愛國主義思想,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應當增強法治觀念,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百事3管理製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應當刻苦學習,勇於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應當積極鍛煉身體🦹🏿🤜🏻,增進身心健康,提高個人修養🧘🏽♂️🏃🏻➡️,培養審美情趣。
第五條 實施學生管理,應當尊重和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教育和引導學生承擔應盡的義務與責任🏂🏼,鼓勵和支持學生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第二章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百事3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百事3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加社會實踐、誌願服務🖕、勤工助學🔞、文娛體育及科技文化創新等活動,獲得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
(三)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四)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科學🧑🏼🦲💑、公正評價,完成百事3規定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五)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以適當方式參與百事3管理🧑🏽🏫,對百事3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六)對百事3給予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向百事3、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百事3、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七)法律、法規及百事3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遵守百事3章程和規章製度🈚️;
(三)恪守學術道德🤹🏽♂️🧎♂️➡️,完成規定學業;
(四)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五)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六)法律📺、法規及百事3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學籍管理
第一節 入學與註冊
第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百事3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百事3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九條 百事3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百事3規定。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百事3申請入學🧑🏼✈️,經百事3審查合格後,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學生入學後🕴🏼,百事3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百事3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百事3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第十條的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百事3規定。
第十二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百事3規定辦理註冊手續⛹🏻♀️。不能如期註冊的👳🏻♀️,應當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按百事3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
百事3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學生資助體系,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
第二節 考核與成績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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