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黨字〔2020〕77號 2020年10月28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各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製度化規範化⚛️,提高領導幹部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和國家關於高等教育各項決策部署在百事3落地見效,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和《百事3娱乐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實施細則》🫸,結合百事3基層黨建和幹部隊伍建設實際,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黨總支中心組學習是基層黨組織和廣大幹部在職理論學習的重要組織形式,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性修養的重要內容,是建設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黨組織的重要途徑,是加強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提高黨員幹部政策理論水平🧎♂️➡️、增強履職能力的重要途徑。各黨總支應當把中心組學習納入黨建工作責任製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第三條 黨總支中心組學習以政治學習為根本,以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首要任務,以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重點🥦,以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為根本目的。學習應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堅持問題導向,註重實效🕵️♀️;加持依規管理、從嚴治學。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機關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包括🍀:總支書記、總支副書記、總支委員。根據實際需要安排所屬黨支部書記、黨支部委員會委員、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擴大學習😒。
各院系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院系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黨總支委員會委員、各黨支部書記🫥。院系級非黨員負責人列席。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辦公室主任、教學科研辦主任🛴、學管辦主任🙅🏻♀️、團總支書記🩻、思想政治輔導員和教研室主任參加擴大學習🚣♂️。
每年初,各黨總支將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和學習秘書名單報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備案,中心組成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調整🥬。
第五條 黨總支中心組設組長和學習秘書各一名。組長由各黨總支書記擔任,主要職責是擬定年度學習計劃和總結,確定學習研討專題💢,主持集體學習,對中心組成員提出學習要求🤵🏼♂️,指導和檢查中心組成員的學習情況等。組長因故不能參加集體學習時,可由負責黨的工作的總支副書記或指定一名委員代行職責。學習秘書由黨總支宣傳委員或組織員擔任👨🏿🎤,職責是協助組長做好通知👩🏼🔧、考勤、學習記錄以及學習材料配備👌🏻、信息編發等工作👨👩👧👧,完成組長交辦的理論學習方面其他工作👮🏽。
第三章 學習內容與要求
第六條 學習內容參照《百事3娱乐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實施細則》第七條學習內容。
第七條 個人自學和調研基礎上的集中研討交流是黨總支中心組學習的基本形式。中心組成員要按照學院統一部署、個人的自學計劃和自身需要堅持自學,充分利用“學習強國”等網絡學習平臺開展學習,及時進行總結。中心組組長要定期對個人自學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突出問題導向🍟,結合本職工作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深入實際開展調研👨🏿🦱,每年撰寫1-2篇學習體會或調研報告🍲。
第八條 黨總支中心組每學期集中學習不少於4次,全年集中學習不少於8次。每次集中學習應提前擬定主題,至少提前一天告知成員作好充分準備。
第四章 製度保障與問責
第九條 通過完善製度🌡、健全機製推動各黨總支中心組學習規範化。
(一)建立計劃製度👩🏽🏫。黨總支學習計劃參照百事3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執行,可有所調整。
(二)執行考勤製度。黨總支中心組集中學習實行簽到製,一般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向組長請假),並由中心組組長在考勤表上註明原因。請假人數過多時應重新安排學習時間,或為缺勤人員安排集中補課。
(三)實行通報製度🧑🏻🦱。黨總支對學習次數、學習資料、學習記錄、考勤等情況每半年一次通過不同方式向黨內通報🍘,以黨內學習和幹部學習帶動師生群眾學習。
(四)完善檔案製度。學習檔案包括中心組組長、成員以及學習秘書名單;年度學習計劃🎫🦌、通知💱、總結;日常學習記錄👨💼、宣傳報道;中心組成員的學習體會👳、調研報告等。中心組的記錄😾、學習檔案由各黨總支宣傳委員或組織員負責記錄、整理和保存📈。學習檔案應長期保存備查。做到中心組學習有計劃、有考勤、有記錄👱🏿♀️、有筆記、有體會👩🦽、有總結✡︎。
中心組每個成員都要妥善保存好各自的學習材料和學習筆記☝🏿。
(五)落實督查製度。校黨委不定期通過調閱學習記錄、派人旁聽集體學習🧢、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等形式開展學習督查。集中檢查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重點檢查學習製度落實情況、學習出勤率🕵🏽♂️、學習筆記🪴、學習成果、學習檔案等。
(六)健全講學製度。校領導班子成員適時參加分管單位或聯系點的中心組集體學習👩🏽🦲🧑🧒,與基層調研工作相結合,每年應至少為其中一個單位作1次專題學習輔導或黨課或中心發言,具體內容與時間安排由各黨總支中心組組長同校領導班子成員商議確定。
(七)完善述學考核製度。各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年底向百事3黨委報送全年學習情況🏃♀️➡️。把黨總支中心組學習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納入黨總支年度民主生活會報告內容。黨總支書記年度黨建述職應有述學內容🧞♂️。
第十條 各總支書記要高度重視,履職盡責🕵🏻,善於通過學習研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黨總支中心組學習開展不力、本單位出現嚴重錯誤傾向並產生惡劣影響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製度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製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