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20號
各系: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6號)要求,各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為做好我院2016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註冊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各系具體實施。
二、復查內容。
各系應在新生報到之日起兩周內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逐一比對檢查,同時要組織專家對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對存疑的考生,要及時與教務處(招生辦)人員核實,嚴防冒名頂替和資格造假💲。對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入學的新生🥤,一經查實,學院立即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情節惡劣的,提請有關部門查究👨🦳。
三、復查結論報送要求。
各系應於2016年9月22日前將新生復查後結論按報到入學💆🏼♂️👊🏻、保留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四類報送教務處(電子版一份,紙質版一份需系主任簽字並蓋章)🙋🏻♀️。(報送數據格式見附件:2016級新生報到名單.xlxs)
四🍗、對符合入學資格的已報到新生,教務處將各系報送數據匯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上報安徽大學進行學籍電子註冊。
附件👩🏼:2016級新生報到名單.xlsx
教務處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