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系(部)、學院各部門: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條”✅,堅決杜絕和預防“小金庫”問題的發生,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和《關於在省直機關、省屬事業單位進一步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皖教工委[2016]25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院“小金庫”的清查工作🏞,請各部門按通知要求進行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專項整治工作時間安排
1💆🏿🩵、自查自糾和公示承諾時間:2016年5月12日— 5月20日
2↔️、重點檢查和整改完善時間🆕:2016年6月01日— 8月31日
二、專項整治工作內容
1.有無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的行為🦵🏽;
2.有無利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的行為;
3.有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的行為;
4.有無以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的行為;
5.有無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的行為;
6.有無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的行為🧄;
7.有無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的行為🍣;
8.有無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設立的“小金庫” 的行為🎻。
三、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學院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落實🧑🏻🍳,認真組織自查👤,自查面需達到100%,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自查階段🏦。對內部自查中發現的“小金庫”問題,主動上報並立即糾正。學院各部門根據自查自糾情況,認真填寫《學院部門“小金庫”清理檢查情況承諾書》和《 學院部門“小金庫”專項整治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系部黨政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於5月20日前將紙質版加蓋部門公章報送學院財務部,各部門負責人🪟、各系部黨政負責人對自查自糾工作負完全責任🏇🏼,並做好部門公示工作。
四🧚🏻♂️、專項整治工作監督
學院對有群眾反映和舉報的相關線索,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規整改處理到位。學院“小金庫”專項整治舉報電話:0551—64200318(財務部),64200310(監察審計處);電子郵箱:245244436@qq.com,237337961@qq.com )
附件:
學院財務部
2016年5月12日